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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办中国澳门签证的通知
2019-03-06 15:40

 

  自2019年5月1日起,持普通护照的中国澳门签证申请人需到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我署领事部不再直接受理上述签证申请。

  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一)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51号资本中心20层

  (二)电话:29921999

  (三)传真:29891116

  (四)电子邮箱:hongkongcenter@visaforchina.org

  (五)网址:http://www.visaforchina.org

  (六)中国澳门签证申请表  

         二、办证时间及费用

  (一)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日除外)

  (二)受理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6:00

  (三)收费和取证时间:上午10:00至下午17:00

  (四)费用收取: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除代我署收取签证规费外,将另行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径询该中心或参考其网站。

  (五)受理时限:一般约需10个工作日,无加急或特急服务。

  三、特别提示

  (一)申请人可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向我署申请中国澳门签证,亦可自行向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申请。

  (二)孟加拉国、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越南等六国在港临时访客,必须预先向我署申请入境签证后方可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该措施不适用于持有有效香港居民身份证的上述六国人士。

  (三)了解免办中国澳门签证情形等其他信息,请参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页:http://www.fsm.gov.mo/psp/cht/main.html(中文);http://www.fsm.gov.mo/psp/eng/main.html(英文)

  (四)持用外交、公务(官员)护照者,其他拟申请外交、公务、礼遇签证人员仍可径向我署递交申请(地址: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三层;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五)如果您对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所提供服务有任何改进意见和建议,欢迎与我署领事部外国人签证处联系,电子邮箱:fmcovisa_hk@mf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