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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旅行证办证须知
2026-08-04 15:04

一、受理范围

领事部办理如下业务:

1、普通护照换发。护照过期;有效期不足1年;签证页不足4页;或容貌变化较大(外交部驻港公署领事部无因私普通护照首次颁发业务);

2、普通护照补发。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

3、普通护照加注。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或已在内地更改户籍登记姓名;

4、旅行证换发。所持旅行证过期;有效期不足半年;或签证页即将用完;

5、旅行证补发。所持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

二、绿色通道

如您遇到人道主义紧急情况(如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等)急需办理证件的,可向公署咨询邮箱发送邮件,同时附上相关的紧急情况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诊断证明等),我们将根据您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过境等临时访港中国公民,如因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损毁、过期等原因无有效证件返回内地的,可申请“一次入出境”有效旅行证。

外交部驻港公署领事部中国人证件咨询邮箱:fmcozgzj_hk@mfa.gov.cn,咨询电话:+852-34132404(办公地址:香港湾仔区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3楼;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 2:00―5:00,节假日除外)。

三、事先准备

除绿色通道外的证照换补发业务均通过“中国领事”APP实行在线办理,请下载APP并准备好有关材料。

(一)APP下载注册

1、“中国领事”APP可在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商店、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中搜索“中国领事”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下载后请使用电子邮箱或中国内地手机号注册账号(目前暂不支持国外或香港手机号)。

3、根据提示填写中国身份证号或普通护照号完成实名认证(如无上述证件,也可使用他人已认证的账户办理),之后可正常登录使用。

(二)材料准备

由于在线提交申请需同时上传办证材料,请在使用APP在线填写护照/旅行证申请信息之前,根据办证种类,准备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JPG或PNG格式图片,图片内容清晰完整,不得使用手机屏幕截图等,每图不大于5MB:

1、现持护照/旅行证(如有),如您曾办理过多本证件,请提供最近一次办理证件的资料页及相关备注页;

2、电子版标准证件照片(须半年内,标准详见:http://cs.mfa.gov.cn/zlbg/bgzl/hzlxz/202204/t20220408_10665772.shtml);

3、其他材料:根据办证种类不同,分别准备但不限于以下相关材料:本人内地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等文书、香港居留有效签注等能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及身份信息材料,现场办理时出示入境香港时的有效签注(小白条等),委托他人办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公证文书等材料。

四、在线提交申请

(一)信息填报

1、登录APP,点击“护照/旅行证”业务模块,在“请选择办理的使领馆”里选择外交部驻港公署;

2、根据提示逐步、完整、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包括选填信息);

3、请以居中横向方式在电子签名框中按证件姓名栏内容签署本人规范汉字姓名,新本护照印制签名以办理现场窗口签名为最后版本。未满10周岁申请人,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名;

4、上传数码证件照片(6个月内近照,白色背景、深色衣服、五官清晰、可见双耳、不戴帽饰,详见照片要求)。此照片将印制在新护照/旅行证上,须与现场递交给我们的照片一致。建议提前就近在当地正规照相馆拍摄并上传电子版。

5、上传辅助办证材料:

业务种类

适用情形

材料要求

护照换发

护照过期;有效期不足1年;签证页即将用完;或容貌变化较大

1、现持护照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和有加注内容的备注页(如有)。

2、无香港永居证明材料(香港身份证、签注等)。

3、申请人如未满16周岁,有关操作应由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协助,协助办证监护人须提供本人护照等旅行证件资料页,以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权证明材料等)。

护照补发

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

1、现持护照带照片的资料页(如有)、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和有加注内容的备注页(如有)。

2、无香港永居证明材料(香港身份证、签注等)。

3、申请人如未满16周岁,有关操作应由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协助,协助办证监护人须提供本人护照等旅行证件资料页,以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权证明材料等)。

4、《证件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况说明》(申请人如未满16周岁,由协助办证监护人填写签署)

护照加注

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或已在内地更改户籍登记姓名

1、现持护照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和有加注内容的备注页(如有)。

2、无香港永居证明材料(香港身份证、签注等)。

3、与加注内容相关的官方证明,如户口本、法院更名证书等。

4、申请人如未满16周岁,有关操作应由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协助,协助办证监护人须提供本人护照等旅行证件资料页,以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权证明材料等)。

旅行证换发

旅行证过期、有效期不足半年、签证页即将用完

1、现持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和有加注内容的备注页(旅行证第32页照片)。

2、无香港永居证明材料(现场出示入境签注即可)。

3、申请人如未满16周岁,有关操作应由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协助,协助办证监护人须提供本人护照等旅行证件资料页,以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权证明材料等)及入境香港有效证件(现场出示即可)。

    4、《同意为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办旅行证声明书》(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证,由协助办证法定监护人填写并签署)。

旅行证补发

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

1、现持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和有加注内容的备注页(旅行证第32页照片,如有)。

2、无香港永居证明材料(现场出示入境签注即可)。

3、申请人如未满16周岁,有关操作应由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协助,协助办证监护人须提供本人护照等旅行证件资料页,以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权证明材料等)及入境香港有效证件(现场出示即可)。

4、《同意为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办旅行证声明书》(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证,由协助办证监护人填写并签署)。

5、《证件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况说明》(申请人如未满16周岁,由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填写签署)

临时访港丢证人员

业务种类

适用情形

材料要求

旅行证颁发

因转机过境等临时访港人员因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损毁、过期等原因无有效证件返回内地的,可申请“一次入出境”有效旅行证

1、所持护照、旅行证件带照片的资料页(如有)、身份证正反面(如有)。

2、临时来港的有效香港签注(如有)

3、申请人如未满16周岁,有关操作应由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协助,协助办证监护人须提供本人护照等旅行证件资料页,以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权证明材料等)及入境香港有效证件(现场出示即可)。

4、《同意为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办旅行证声明书》(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证,由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填写并签署)。

5、《证件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况说明》(申请人如未满16周岁,由协助办证监护人填写签署)

请注意通过APP提交的办证材料电子图片须与正本一致,申请人应确保图片及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身份验证

1、APP将对申请人进行面相识别,以确保相关申请系本人操作。请根据提示操作,在成功后进行下一步。

2、身份验证(人脸识别)成功,会大大缩短审核时间。如确实无法通过身份验证,也可点击“跳过”直接进入下一步。

(三)选择递交材料的方式和领取新证件的方式

我署实行在办证大厅收取申请材料的方式,请在“材料递交方式”处选择“到馆递交”。取证方式选择“到馆取证”。

(四)支付缴费

外交部驻港公署目前尚未开通在线支付,请选择线下支付。

(五)提交订单

1、在线填写信息完成后,请按系统提示提交订单。

2、请您务必在提交前仔细核对提交的各项信息,申请信息如有误,将导致订单审核不通过,需要重新提交订单。

常见的错误包括:申请人姓名拼音、出生地与现持旅行证件不一致;现持旅行证件号码填写错误或有遗漏;现持旅行证件签发地点填写错误;现持旅行证件签发日期、有效期至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有效期至。

3、提交订单后,申请人可在“我的订单”或“消息中心”跟踪办证进度。

五、等候审核及后续跟进

外交部驻港公署将根据订单提交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办证材料。

公署在审核中如遇下述问题,将推送相关信息到“消息中心”,敬请留意。

1、待补充材料。经审核,如需补充提供或更正申请材料等,“消息中心”中将提示订单“待补充材料”,请按提示内容尽快上传到订单中。

2、审核不通过。经审核,如订单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存在申请信息错误无法进行审核的,“消息中心”中将提示订单“审核不通过”,订单终止。如系因申请信息错误导致订单审核不通过的,可重新提交订单,并注意在填写新订单时根据提示更正相关错误。

3、预约现场办理。申请人在线提交材料并完成审核的,须在一个月内完成现场办理时间预约,当天到场办理。审核通过后长时间不到现场办理的,存在申请人身份状态变更的可能性,应重新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六、递交材料 

申请人在APP上收到订单“待预约时间”信息后,请预约到公署办理时间。为保障护照、旅行证申办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同时维护绝大多数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护照、旅行证现场办理将严格执行预约制,请申请人在预约日当天到现场办理,因故未到场造成预约过期的,请在APP重新预约现场办理时间,并按预约时间到公署递交材料,主要包括:订单截图及预约信息(向安保人员出示)、旧护照/旅行证原件(如有)、3张纸质照片(仅办理旅行证时需要,大一寸,33mm*48mm)、未成年申请人及监护人的港澳通行证原件或出入境通行证原件(如有)、入境香港时入境处签发的“入境小白条”等。申请护照现场递交材料还将一并留存指纹信息及护照签名(现场签名印制在护照上)。如无特殊情况,其他办证材料如申请表、声明书等已通过APP线上提交,不用现场递交。

特别提醒:

1、办理护照、旅行证所需纸质照片应符合电子护照人像照片规格要求。

2、在办理护照、旅行证换补发业务时,现场工作人员会收取您的旧本证件并注销,待您领取新证时一并返还。

3、如您选择的取证方式为港内邮寄,请在现场递交材料时,按照《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领事部中国人证件处关于开展护照、旅行证回邮服务的通知》要求,一并提供回邮邮寄袋和银行本票。请选择顺丰速运到付方式办理回邮证件服务。请自行前往顺丰速运网点领取邮寄包装袋及速运业务单。请将业务单粘贴在包装袋上,并用手机扫描业务单条码,填写好收件人姓名和地址(即接收新证件人的姓名和地址)等资料并选择运费到付方式。寄件人(即外交部驻港公署)信息请按下列资料填写在回邮信封上。

寄件人:外交部驻港公署领事部中证处

寄件人地址:香港湾仔区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3楼

联系电话:34132404

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OFFICE OF COMMISSIONER OF MFA OF PRC IN THE HKSAR。开具金额为:137港元。请您务必确保银行本票收款人准确无误,否则将导致无法为您邮寄新证件。

4、黑雨及8号风球等恶劣天气时暂停、恢复办公安排详见通知《关于台风及暴雨极端情况的特别安排》。

七、支付费用

办证大厅设有中国银行收费窗口。

申请人在领取证件时到我署领事部办证大厅以港币现金或微信、支付宝、BoCPay(中银支付)三种移动支付方式现场缴费。

如您选择邮寄取证,我们将使用您在现场递交材料时提供的银行本票代您缴费。

八、领取证件

(一)现场领取:护照满足现场申请的6个工作日、旅行证满足现场申请的1/2/3个工作日时限后(以窗口受理面谈时的记录及为您出具的取证单为准),请携带现场递交时获得的取证单及所需材料,到我署领事部办证大厅现场领取证件。如遇特殊情况,我署将在取证当日电话通知申请人,以通知时间为准。在完成换发取到证件前,请勿安排过于紧密的后续行程。我们在查验取证人身份证件后会将旧护照/旅行证(如有)注销后同新证件、发票一同现场交给申请人。

(二)邮寄方式寄回(公署将已办好的新证件寄回给申请人):我们会在新证件制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使用您提供的顺丰速运邮寄袋将旧护照/旅行证(如有)注销后同新证件、发票一同寄给您,请注意查收回邮证件。

(三)逾期未取证件的处理:如申请人或代办人超过1年仍未前来领取已办妥的证件,我署将进行相应处置。申请人须承担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被销毁引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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