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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领事部中国人证件处关于开展护照、旅行证回邮服务的通知
2020-07-22 10:16

为便利申请人办理护照/旅行证,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已于202046日起开展护照/旅行证回邮服务。

一、服务范围

回邮服务是指证件制作完成后,将证件邮寄给申请人的服务。申请人可不必为取证件赴领事办证大厅。目前,申请换(补)发护照/旅行证,并且邮寄地址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的申请人可选择证件回邮服务。申请邮寄服务不能同时申请加急和特急服务。

二、申请方法

(一)回邮服务方式

我署领事部以顺丰速运到付方式开展回邮服务。

申请人自行前往顺丰速运网点领取邮寄包装袋及速运业务单,将业务单粘贴在包装袋上。用手机扫描业务单条码,网上填写收货地址等资料。

申请人在收到邮件时向顺丰速运公司快递员支付快递费用(即运费到付)。

(二)购买用于支付办理护照/旅行证费用的银行本票。护照、旅行证办理费用为137港元。银行本票收款方为:OFFICE OF COMMISSIONER OF MFA OF PRC IN THE HKSAR。开具金额为137港元。

(三)填写《回邮服务申请表》。请点击此处下载《回邮服务申请表》填妥后上传到“中国领事”APP

(四)将打印或手写的申请人姓名及订单号、旧护照/旅行证(如有)证件照片、银行本票、顺丰邮寄包装袋邮寄到公署领事部中证处携带上述办证材料到证件大厅现场递交,办理回邮业务。

三、邮件邮寄与跟踪

新证件办妥后2个工作日内,我处将通过顺丰速运邮寄方式将旧护照/旅行证(如有)注销后同新证件、发票一同寄回给申请人。

如因特殊情况,有关申请未获批准,我们会将旧护照/旅行证(如有)、证件照片、银行本票通过顺丰速运邮寄方式退回给申请人。

申请人可登陆顺丰速运公司网站,通过输入运单编号查询邮寄状态。公署领事部不负责邮件跟踪查询。

四、特别提醒

(一)邮寄服务存在丢失、损毁、延误风险。在您申请回邮服务前请先阅读《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领事证件回邮服务告知书》,选择回邮服务,即表示知晓并愿意承担风险。

(二)邮寄服务环节多、流程复杂,送达时间难以确定。建议申请人在收到新证件后再安排行程,以免影响出行。

(三)申请人应记下速运单编号,以便查询。

回邮袋寄件人信息填写方式

寄件人:外交部驻港公署领事部中证处

寄件地址:香港湾仔区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3

联系电话:3413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