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5日09:30,香港会展中心)
尊敬的袁古洁副主任,
尊敬的林定国司长,
杨晓山局长,
王晨参赞、潘兆初法官,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同各位相聚在第四届“融通与发展”法治论坛,我谨向所有参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敬意!
国家“十五五”规划提出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香港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地位。今天的论坛,以法治之维共话融通和发展之策,可谓恰逢其时。在此,我愿分享三点看法:
第一,法治筑基,治理有常。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维护多边主义、坚守国际法治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共识。习近平主席提出全球治理倡议,为弥补治理赤字、共创美好未来提供了时代方案。法治是治理的根本保障,中国始终坚持以良法促进善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国际事务中,中国始终坚定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积极参与并引领国际规则制定,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夯实法治根基。
第二,法治架桥,融通有道。在全球化进程中,规则衔接和标准互认有力促进各国商品、技术、人员等要素的跨境流动。商事法律协调和专业法律服务有效保障国际经贸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别是当前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绿色发展等领域快速发展,规则碎片化、机制封闭化的挑战更加突出,亟需国际社会携手合作、凝聚共识。
第三,法治护航,发展致远。今年是习近平主席提出全球发展倡议五周年,这一倡议为破解全球发展赤字、弥合南北鸿沟提供中国方案,也为我们今天在香港话融通、谋发展提供指引。“一国两制”下的香港,作为中国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在发挥法治优势、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涉外法治建设方面大有可为。
一是有机遇。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面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广阔机遇。香港首个五年规划提出强化“四中心、一高地”建设、善用“一国两制”下普通法的独特优势等举措,必将使香港成为出色的“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
二是有平台。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亚太联络办事处在本次“香港法律周”期间正式启动,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亚太办、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合作项目办公室构成“国际私法三姐妹”齐聚香港之势。国际调解院持续扩员,成功办结首批案件。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肩负机构协调和仲裁职能。香港已经形成以国际调解院为亮点、各国际法律组织各展所长的汇聚格局。这种多元集群优势,必将为化解跨境分歧、凝聚合作共识提供切实路径和平台。
三是有人才。香港法律界拥有一支通晓“两文三语”、熟悉跨境投资以及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高素质专业队伍。外交公署近年来通过推送特区青年赴国际组织任职、青年国际法律人才“带路行”等活动,有力提升和拓展了香港法律界青年的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相信法律界特别是青年人必将紧密对接“国家所需”与“香港所长”,紧跟国家加快建设涉外法治体系的时代步伐,以开放、理性、自信、有为的姿态彰显国家和香港风采。
女士们,先生们,
本届论坛两大议题相辅相成——建设高水平的争议解决枢纽,必须以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源头活水;青年才俊投身涉外法治事业,需要一流枢纽作为平台大展身手,期待大家借此机会碰撞灵感、汇聚合力。外交公署将继续与特区法律界加强沟通合作,全力支持香港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