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春特派员在全球调解论坛上的致辞
(2026年5月8日,香港会展中心)
尊敬的威利·贝特大使阁下,
尊敬的齐大海司长,
尊敬的郑若骅秘书长,
尊敬的林定国司长,
各位总领事,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在这个万物生发的美好季节,很高兴与大家齐聚香江之畔。我们对全球调解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来自全球的诸位同仁致以热烈欢迎!
女士们、先生们,
矛盾分歧是客观现实,武力、战争等非和平方式不是解决矛盾分歧的优先选择,特别是在当今世界变革动乱相互交织、战争冲突此起彼伏的大背景下,诉讼、仲裁和调解等和平方式应当是解决矛盾分歧的首要选项。诉讼、仲裁和调解三种方式并非相互替代、相互排斥,而是相互补充、协同增效,共同构成多元化的争端解决体系。
今天,我们共同探讨调解这种富有独特价值的和平解决争端方式,借此机会,我想分享三点看法:
第一,调解以争端方为中心,用自由选择守护意思自治。从调解的程序到结果,争端方都可以自主决定,争端方的意思自治和自由选择得到最大保护。“唯一能够缔造和平的,是冲突各方本身”,对争端方意愿的高度尊重,正是调解在现代法治文明中展现的独特魅力,与多边主义精神高度契合。
第二,调解以调解员为支撑,用专业服务实现共赢目标。调解员具有“赋能者”的独特价值,他们运用多种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方式方法,为不同的争端场景提供调解服务:讲解规则程序,提供咨询服务,传递核心关切,推动争端方澄清分歧、建立信任,促成解决方案。
第三,调解以成员国为引领,用多边共识践行国际法治。调解的法理内核既契合“和合”文化的深层理念,也体现了现代国际法治相互尊重、善意合作、和平解决争端的价值追求。以成员国为引领的调解公约和调解组织顺应时代潮流应运而生。调解院公约开放签署以来,成员国不断上升,签署国达到41个、批约国13个。调解院还积极与国际组织建立联系,“朋友圈”持续扩大,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支持。作为调解院大家庭的一员,中方高度赞赏有关国家加入调解院的英明决策,将与各成员国共同支持调解院越办越好。
女士们、先生们,
国际调解院是目前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和商事争议的政府间法律组织,是国际法治领域的创新之举,在国际关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调解院正式成立以来,在缔约国和签署国的共同努力下,在郑若骅秘书长的有力领导下,秘书处大力推动开展调解业务和国际合作,取得积极成效,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中国是国际调解院的首倡国和东道国,我们将一如既往支持调解院的建设发展,欢迎更多国家加入调解院,希望更多国家和国际组织与调解院开展密切合作,共同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法治正能量!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