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所有短期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的通知
2025-12-23 08:44
为进一步便利签证申请人,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外交部驻港公署对所有申请停留期180日以内的短期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
对D字、J1字、Q1字、S1字、X1字及Z字等入境后需办理居留证件的签证申请人,仍按规定采集指纹。
香港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咨询邮箱:hongkongcenter@visaforchina.org
咨询电话:+852-36125730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