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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须知
2021-06-08 16:54

  一、办理方式

  我署已于2021年5月31日正式上线启用“中国领事”APP。“中国领事”APP启用后,在港居住人员可线上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登录APP后,选择“养老金资格”业务模块,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身份验证,信息提交后将自动被推送至内地相关地方人社部门审核,审核时间通常不超过10个工作日,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审核结果。如线上提交失败或查询不到审核结果,可到我署领事部中国人证件处现场办理纸质《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二、材料清单

  1、填妥并由申请人签名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1份。该《审核表》分上下两部分,可手工填写(请使用钢笔或碳水笔),也可打印。请使用中文正楷,字迹要清楚,不得有涂改。《审核表》的编号、经办人签名、审核人签署三栏由我署工作人员填写,其它部分由申请人填写;

  2、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3、在港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当事人30日内出具并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审核表》分上下两联,上联由我署留存,下联由申请人提交中国内地有关部门。

  2、连续3年委托他人办理的,第4年应由申请人亲自到场办理。

  3、我署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仅是当事人健在状况的证明,当事人是否具备领取内地养老金资格由内地养老金发放部门审核决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内地养老金的基本条件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须在内地办妥退休手续,并取得发放养老金的帐户。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以及《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85]侨政政字第119号),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可继续享受相关退休待遇。

  6、如需进一步了解领取内地养老金的政策规定,可拨打“内地当地区号+12333”热线电话咨询或登录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查询相关政策。

  四、收费标准和所需时间:

  免费办理,当场发证。

  五、办公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 2:00―5:00 香港公共假期不办公。(注:当前疫情期间对外办公时间为:每周二、三、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2、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区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3楼。

  3、联系方式:如有问题咨询,可通过电子邮箱:fmcozgzj_hk@mfa.gov.cn ,或电话:(852)34132404(办公时间人工接听)联系。